2018湖南南华大学博士层次专任教师招聘123人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结合我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校人力资源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诚信敬业,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所教师岗位。
(二)应聘的国内博士毕业生,其博士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其本、硕有一个阶段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三)留学归国的语言文学类毕业生,其所学语言须为所留学国家的母语。
(四)应聘者还须满足本招聘方案附件中具体岗位的条件及说明中要求的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2)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南华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
2、报名地点: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或各二级用人单位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或南华大学网站人力资源处网页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职称证书和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直接到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或应聘的二级学院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到439042919565@usc.edu.cn,邮件标题名称为应聘院部+姓名+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如:数理学院+张三+ 计算数学+北京大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网站公示。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试讲和考察的方式进行,不设置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和考察,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南华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为8年,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8281285(校人力资源处)
监督电话: 0734—8281591(校监察室)
附件:
1、南华大学2018年博士层次专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南华大学专任教师引进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待遇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南华大学2018年博士层次专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