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辰溪县赴湖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19名高中教师简章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赴湖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19名全额事业编制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简要告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实行公开招聘、聘用制合同管理。
(二)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二、职位及计划
本次共招聘19名高中教师,分学科计划为:
1.辰溪一中10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2名,物理1名,化学1名,历史1名,地理1名,音乐1名,体育1名,计算机1名。
2.辰溪二中9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1名,物理1名,化学2名,生物1名,地理1名。
三、报考条件
(一)思想表现: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其他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2.学历:
①本科生: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②研究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或相近,其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3.教师资格证:有与所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时间:2017年12月9日上午8:30—12:00。
2.方式:现场报名。
3.地点: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体育馆。
(二)资格审查
1.相关证件:①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②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生推荐表报名,并于2018年7月6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2.资审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五、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不进行笔试,报名合格后直接进行面试环节,面试形式为说课,采用100分制。
面试比例为招聘计划数的1:3。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
1.说课内容及要求:说课内容为与所报考岗位相应的教材内容,时间10分钟(备课时间20分钟)。音乐考生含才艺展示,乐器自备。
2.说课时间:2017年12月9日报名合格后即可进行。
3.说课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具体地点临时通知)。
六、录用
说课工作完成后,分学科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现场签订聘用合同。待正式毕业后按程序办理进编手续。
七、管理
录用人员列入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须在所报考学校服务5年,服务期内不得提出工作调动;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辰溪县教育局人事股 0745—5225436
报诉电话:辰溪县监察局办公室 0745—5230116
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辰溪县教育局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