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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2018年2月公开考试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A+ A- 2018-04-04 15:15  |  京途教育网  |  点击:5270
各位考生:

我县2018年2月公开考试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阶段工作已结束,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在长沙星沙人才网予以公示,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4月8日(周日)下午13:30-16:30,逾期未到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要求的资料者,均视为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

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开标室一(325室)、开标室二(326室)(职位审查分组信息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程序:

资格复审包括用人单位初审及人社部门复审两个环节。请所有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请考生按通知单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县大数据中心招聘岗位、县委组织部党建服务中心新媒体运营岗位及县政府办文字综合招聘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近期保持通讯畅通。

四、所需资料:

1、本人证件和相关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在长沙星沙人才网上自行打印)。

2、报考选调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当地编制部门开具的编制性质证明(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系统中打印人员信息表,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所报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等证明。

3、报考所有招聘岗位的人员,如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年龄放宽的随军家属,还须出具《家属随军报告表》,及部队出具的干部本人服役情况的证明。

五、特别提醒: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选调招聘过程,任何一个阶段发现有资格不符的考生,取消选调聘用资格。

2、根据长县人社招〔2018〕1号简章要求,所有编内选调招聘人员一经录用,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5年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不得辞职、不得调离长沙县、不得报考县外事业单位(选调公务员岗位的不得报考县外国家机关选调考试)。

3、各环节招考事宜均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公示,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731-84011089,0731-84024416(传真)。

附件:职位审查分组信息表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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