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14人公告
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了落实“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4名。具体招聘信息如下:
一、岗位设置、招聘人数及性别要求
车管大厅工作人员9人,限女性;
处罚中心审核员:3人,性别不限;
指挥中心工作人员:1人,限女性;
车架号拓印工作人员:1人,限男性。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含原户籍在本市,因就学或服役等原因迁出市外者);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服从意识和组织观念,无违法违纪经历或记录;
3、无残疾、传染性疾病,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0日至2000年8月09日出生),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5、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限男性)需高中(含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6、掌握一定的电脑操作技能,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系统及用各种办公软件制作word文档和execl表格。
7、合格录用后,须服从分配。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4日至8月1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张家界红海人力资源公司(恺力酒店对面)
3、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带以下资料到报名点现场报名:①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部队退役证、驾驶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工作人员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录条件的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
五、招聘程序
1、面试:面试由用工单位负责组织聘请面试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规定项目的身体检查。
2、政审:面试合格人员需进行政治审查,主要考察应聘者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由户籍所在地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如出现考生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3、公示与聘用:政审结束后将合格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张家界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确定被录用人员并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到岗试用。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4、试用期限及试用期待遇:所有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违反规定或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及时清退,试用期每月工资1680元。试用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三年期限的正式劳务派遣合同,并与用工单位签订上岗协议和保密协议等。
六、正式录用后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2100元/月(含个人社保);单位购买社会保险。
2、伙食费:按月发放食堂用餐费用;
3、制服配发:窗口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配发制服及相关标志,配发标准为每人每年发放夏季执勤服2套,春秋制服2套,冬装1套;
4、鼓励劳务派遣人员参加每年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的政府统招辅警考试。
七、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张家界红海人力资源公司共同具体组织实施和解释。
湖南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
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