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郴州支队2018年招聘10名定向勤务辅警公告
为切实加强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优化交通环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郴州高速公路交通有序、畅通,根据工作需要,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郴州支队向社会公开招聘定向勤务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10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服从管理,热爱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事业。
2.年龄条件。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即1988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3.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身高1.68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五官端正,无色盲、无重听,无传染性疾病。
4.文化、专业技能等其他条件。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退伍军人及有C1驾驶证的优先】。
5. 报考人员要求具有郴州(含各市、县、区)户籍,或常驻地在郴州地区。招聘后定向到汝城、桂东大队工作。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才。
7.具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及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或者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3)本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单位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至19日,每天9时至17时;
2.报名地点:汝城县汝城南收费站高速交警办公楼(汝城县庐阳镇廖家村);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员(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查,并于考试前一天自行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参照公务员招录相关规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人数。笔试时间为90分钟,总分100分,主要内容为政治基础知识、行政综合能力测试和道交法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10时至11时30分。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2.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试人选,因体能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评内容为男子1000米和4*10米往返跑,测评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评时间为2018年10月23日15时,体能测评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体能测评情况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对象确定后,工作人员在10月23日20时前电话通知到位。面试主要考察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答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面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9时至17时。面试地点:汝城县汝城南收费站高速交警办公楼。
4.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
(三)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4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列前)。体检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8时至12时。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进入政审环节,政审由支队组织专人至公安、社区、村组开展调查。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以及其他原因出现招聘职位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四、薪酬待遇
拟招聘对象参加培训并试用两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和上岗协议。辅警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工资2000元,加班费平均每人每月400元,考核奖平均每人每月400元。辅警在试用期不发放考核奖。签订劳动合同后下一个月起,按长沙市的标准统一购买“五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发放加班费。
五、日常管理
辅警采用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方式,招聘后分配到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郴州支队汝城、桂东大队工作,采取驻队管理模式,驻队期间原则上24小时不能离开工作地,特殊情况必须请假,驻队期间与民警一同食宿,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统一开支,无需个人承担。
辅警原则上每月休息8天,一次或两次休完,上下班的交通费自理。辅警参加工作满1年后可以享受年休假。其余未明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报名咨询电话:07358228600 ; 何警官18173566889
监督投诉电话:07352184829
特此公告
附:高警局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审批表
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郴州支队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