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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教师资格认定10月15日起网上申请

A+ A- 2018-10-15 11:08  |  京途教育网  |  点击:4455

近日,长沙县教育局发布《2018年长沙县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工作操作细则》,根据该细则,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15日至10月30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5日至11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据了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2.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在长沙县行政区域内。3.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4.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及以下的,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合格证明3年内有效)。5. 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交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由就读所在学校提交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6.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7. 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且结论明确。

  网上申报需要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要求填写和申报。现场确认地点为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二楼“教育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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