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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郴州桂阳县城区学校招聘师范专业毕业生300人公告

A+ A- 2019-03-19 17:36  |  京途教育网  |  点击:380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郴政发[2017]17号)、《关于市城区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调度会的会议纪要》(郴阅[2018]12号)等文件精神,为解决我县城区学校急需紧缺教师问题,经桂阳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9年桂阳县拟直接到全日制普通高校招聘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300名安排到城区学校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30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

招聘各环节信息指定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在校表现品学兼优,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吃苦耐劳;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28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报考专业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县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相关高校及桂阳县教育局设立报名点,现场接受报名,不收报名费。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需打印填好的《2019年桂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考现场递交确认,并手写签名“应聘人员承诺”。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28日至3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

(1)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405室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招生就业处

(3)湖南科技大学立德楼A301室

(4)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数学楼213室

(5)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老校区船形楼三楼)

(6)吉首大学校区创业园308室

(7)湘南学院1号办公楼4楼招生就业处会议室

(8)桂阳县行政中心256办公室(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1)填写《2019年桂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2)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生基本情况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4);(4)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面写好岗位和姓名)。

2.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交验,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5.注意事项:

(1)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无法开考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只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4月2日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4月3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在规定时间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4月4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计划在2019年4月上旬进行面试,具体见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发布的面试公告。

2.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采取试教的形式进行(上微型课,面试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对应的教学科目,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集体商议情况记入《考生面试评分在70分以下情况记录表》。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成绩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再组织并列的人员参加一次面试,按成绩高低排名。面试成绩及排名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桂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公告。

3.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选岗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察合格的考生从核减岗位计划后确定的招聘岗位中自主选择一个具体单位。选岗时间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桂阳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学历学位与专业、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桂阳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桂阳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19年桂阳县公开招聘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面试后,在体检、考察、选岗、公示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照应聘同一招聘岗位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各招聘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公示环节之后出现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5-4470133。

六、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4469972;

桂阳县教育局:0735-4470107。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桂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桂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19年桂阳县公开招聘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19年桂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4:学生基本情况证明.doc


2019年桂阳县公开招聘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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