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张家界桑植县引进人才15人
为加强我县紧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等规定,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我县拟于2019年5月19日赴湖南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充实到相关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及待遇
面向全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985”“ 211”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聘用人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按国家现行工资政策由财政统发工资。对于符合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奖励条件的,按相关政策落实。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5名。具体引进岗位及要求详见《2019年桑植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本次引进相关事宜可以通过湖南农业大学校园网站以及以下网站查阅:
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angzhi.zjj.gov.cn/c2530/)
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angzhi.zjj.gov.cn/c3824/)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于为桑植做贡献,服从组织安排。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本方案中“以上”、“以下”层次均包括本层次。
4.满足各具体岗位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要求(见附件1)。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但未列入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桑植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领导小组审查认定。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二)下列人员不属报考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有吸毒、贩毒行为的;
4.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
5.因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或政法部门正在立案查处尚未做结论的;
6.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7.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8.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本县未满服务期的专业技术人员;
10.本县的编内专业技术人员;
11.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及方法
公开引进工作由纪委监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及用人单位共同参与。
(一)发布公告
2019年5月9日至5月19日,在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及湖南农业大学校园网等网站发布引进人才公告。
(二)报名
报名方式:考生可选择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填写《2019年桑植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提交到桑植县人才引进工作QQ群(群号:1020330174)。网上报名起止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5月17日下午17:00分,过期不予受理。
2.现场报名。2019年5月19日8:30-11:30,湖南农业大学第十教学楼北面大厅。
报考人员只能在规定的时间段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引进岗位,过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由招聘单位相关负责人对应聘者的报名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所有报考对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近期1寸彩照1张、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且书面承诺在2019年8月31日以前提交学历证书。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考试程序。
(四)考试
考试只需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量不超过10分钟。
面试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9:30—14:00,面试地点为湖南农业大学(第十教学楼南5楼)。
按引进计划,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设立最低分数线,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引进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在体检、考察过程中自动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从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一次,无合格递补对象的,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对通过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在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或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将视为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并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县纪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人才引进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人才引进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四)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桑植县委组织部(0744-6233232)、县人社局(0744-6222854)、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八管处、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
桑植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