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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衡阳县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200人

A+ A- 2019-06-12 15:42  |  京途教育网  |  点击:4646

一、招生计划

2019年,我县各类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共200人,具体如下:

(一)招生计划规模

1、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招生计划共10人,均为本科培养层次。

2、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招生计划65人。

3、初中起点本(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小学男教师、小学教师(扶贫)、小学教学点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共计95人。

①省级项目计划71人,其中本科层次小学教师20人,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5人,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5人,专科层次小学教师26人,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5人,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10人。

②市州项目计划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24人。

4、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州项目招生计划30人。

详见《2019年衡阳县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计划表》与《2019年衡阳县初中起点本(专)科层次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市)级项目招生计划汇总表》。

(二)招生计划种类

根据培养类型与培养目标的需要,招生计划设置普通招生计划、定向到乡镇任教招生计划和定向到小学教学点招生计划,具体如下:

1、普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普通计划”)。按照“从县招生、回县就业”的原则设置,培养类型有:本科层次高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

2、定向到乡镇任教招生计划(以下简称“乡镇任教计划”)。按照“从县招生、回乡(镇)就业”的原则设置,培养类型有: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

3、定向到小学教学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教学点计划”)。按照“从乡(镇)招生、回乡(镇)小学教学点就业”的原则设置,培养类型有: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

(三)培养学校

详见《2019年衡阳县初中起点本(专)科层次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市州)项目计划招生计划表》和《2019年衡阳县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计划表》。

二、培养模式

(一)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高中教师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

(二)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

1、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2、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未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培养学校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学生自谋职业。

(三)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五年一贯制专科的培养模式

其中,市州计划中的衡阳幼儿师范学校挂靠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担小学教学点和幼儿园教师的具体培养任务(简称为“挂靠培养”)。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要求。

①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高中教师报名者,年龄未满22周岁(199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②初中起点本(专)科层次各类教师报名者,年龄未满18周岁(200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户籍要求。

①初中起点各类型教师报名者,须具有衡阳县户籍。其中,报考小学教学点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须具有小学教学点计划所在乡镇户籍,且户籍迁入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

②高中起点本科高中教师报名者,须具有衡阳县户籍。考生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在志愿填报前登陆网上志愿填报系统(www.hneao.cn/ks)确认考生户籍信息,确保网上户籍信息与考生户口薄上户籍信息一致。考生的网上户籍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次高中教师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户籍信息确认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录取及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学籍要求。

初中起点各层次各类型教师报名者,须为2019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5、成绩。

①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高中教师报名者,须参加2019年高考衡阳县考区的考试,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②初中起点本(专)层次各类型教师报名者,须参加衡阳县2019年中考并属于公费师范生专用考室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相应的衡阳县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培养类型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本科层次初中教师:不低于省重点高中(衡阳县一中)2019年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不低于市重点高中(衡阳县三中、衡阳县五中、衡阳县六中)2019年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不低于衡阳县2019年其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高中起点高中教师,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2019〕3号)执行。

初中起点各层次各类型教师,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二)其他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自愿报考高中起点农村高中教师、初中起点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衡阳县教育局的安排:

1)高中教师。在衡阳县农村高中任教。

2)初中教师。乡镇任教计划初中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乡镇初中任教。

3)小学教师。普通计划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在衡阳县县以下农村小学任教,普通计划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在衡阳县乡镇及以下农村小学任教,乡镇任教计划本(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小学男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乡镇小学任教,教学点计划小学教学点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乡(镇)小学教学点任教。

4)幼儿园教师。乡镇任教计划幼儿园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乡镇幼儿园任教。

2、报考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普通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应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且持有衡阳县扶贫办发放的《扶贫手册》。

四、招生程序

(一)招生政策宣传

县教育局通过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向社会公布2019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各县属学校和各乡镇初级中学要积极向高三学生和初三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中考成绩公布后,县教育局根据本通知规定,确定各类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二)个人自愿报名

1、高中起点本科高中教师报名者,应根据本通知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栏中填报有关志愿;非衡阳县户籍考生填报的志愿,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2、初中起点各类型教师报名者,报名流程与注意事项:

1)按时提交资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2019年6月12日持本人户口簿和经考生本人及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A4纸张)一份、学生素质报告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扶贫计划报名对象,还须提交县扶贫办发放的《扶贫手册》及其经考生本人和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名确认的A4纸张复印件一份。

2)认真填写《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①考生应填栏目,须用黑色墨水钢笔或水芯笔填写。使用圆珠笔、铅笔等书写工具填报的,视为无效报名登记表。

②考生在填写报考志愿时,应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结合自身情况在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各招生专业中进行选择,最多只能在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层次、1个培养学校(有挂靠培养的,同时包含且仅限1个挂靠学校)中,选择填报不同的招生计划种类、不同的招生专业志愿,且在填写具体培养学校的招生专业志愿时,应符合以下有关规定:

A、本科层次初中教师

1个培养学校中,最多填报该培养学校的2个招生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直接志愿报考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8个专业(以下简称“非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可以从上述其他7个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如确有美术特长,也可以选择美术学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直接志愿报考美术专业的考生,可以在上述8个非音体美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

B、本科层次小学教师

1个培养学校中,最多填报该培养学校的2个招生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直接志愿报考英语、小学教育2个专业(以下简称“非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可以选择另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如确有音乐特长,也可以选择音乐学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直接志愿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可以在上述2个非音体美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

C、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

1个培养学校(有挂靠培养的,同时包含且仅限1个挂靠学校)中,只填报该培养学校的有且仅有的1个招生专业志愿(直接志愿)。

(三)毕业学校推荐

《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应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对考生的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薄》复印件、《扶贫手册》复印件上报县教育局。

初中毕业学校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四)县教育局审核与确定面试考生名单

1、审核。县教育局依据初中毕业学校上报的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签署审核意见。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2、确定音乐学、美术学专业的面试考生名单。在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中,报考音美专业的考生应参加面试选拔。县教育局应依据以下工作程序,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分招生专业,分别确定各培养学校的面试考生名单,并将全部面试考生名单在有报名考生的全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通过县党政门户网向社会公布。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县教育局负责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本文政策规定的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本文政策规定的不能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县教育局根据本县的乡镇任教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分乡镇,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该乡镇的乡镇任教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1:3的比例,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如填报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该乡镇的乡镇任教计划直接志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该乡镇的乡镇任教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面试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面试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该乡镇的乡镇任教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补充,直至达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调剂补充后仍未达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的,按实际确定的面试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1个乡镇的面试考生名单。

3、报送考生信息。县教育局汇总各培养类型所有报名且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的信息,以及确定的面试考生名单情况,填写《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附件24),并报送市教育局。

(五)市教育局审定报名考生与面试考生名单

市教育局依据前述的有关规定,根据各县上报的《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对报名考生的报考资格、面试考生名单进行审定。未通过审定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市教育局审定无误后,将审定确认后的《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分培养学校),于7月11日前统一分别报送有关培养学校(含电子文档),同时将《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不分培养学校)报送省教育厅存档备查(含电子文档),并通知有关县教育局。通过审定的考生以下简称“推荐考生”。

五、面试

2019年,全省统一的音体美专业考生面试时间为7月14日。具体面试工作由培养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协助配合。面试的具体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由培养学校与市教育局商定后,由市教育局通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再通知有关考生,以市州为单位组织考生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要求及评分细则,由培养学校负责制定。面试开始前,培养学校应将面试的有关程序、标准以及相应流程等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在面试地点向考生张榜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音体美专业考生所具有的本专业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质,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填写《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音体美专业考生面试记载表》(以下简称《面试记载表》,附件25),经考生户籍所在地市教育局审核盖章后,携带该表参加面试。面试结束时,《面试记载表》留存培养学校,并在录取后存入考生个人档案。

六、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一)非音体美专业

报考非音体美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中考成绩包含的科目与衡阳县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所包含的科目一致,下同)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音体美专业

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权重为0.7)、面试成绩(权重为0.3)两项之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排序;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四)不需参加面试的考生的考生总成绩,由县教育局在市教育局审定通过后通知考生。需参加面试的考生的考生总成绩,由培养学校在面试结束后的3天内通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再通过县教育局通知考生。

七、体检

(一)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1、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

根据本县的乡镇任教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分乡镇,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该乡镇的乡镇任教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音美专业在所有已参加面试且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该乡镇的乡镇任教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少于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该乡镇招生计划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该乡镇的乡镇任教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体检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音美专业从所有已参加面试且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该乡镇的乡镇任教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直至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该乡镇招生计划数。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未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该乡镇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1个乡镇的体检考生名单。

2、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师。

依据本县的乡镇任教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乡镇,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3、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

县教育局依据本县的乡镇任教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乡镇,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4、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

依据本县的普通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5、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

依据本县的教学点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6、对于未填报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层次该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该招生计划种类该招生专业的考生,不得列入相应的体检名单。

(二)体检。按确定后的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三)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应按照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

八、签订协议

(一)高中起点本科高中教师

依据市教育局函告的《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所有录取考生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一式四份)。市教育局汇总所辖县市区签订的《协议书》,于7月27日前分培养类型分招生学校分别寄送达有关招生学校。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薄供县教育局审查考生的有关信息情况,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县教育局按省教育厅厅统一发布的协议书样式分培养类型制作《协议书》;凡内容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二)初中起点各类型教师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县人民政府签订《湖南省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进行。

县教育局按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的协议书样式制作《协议书》。凡《协议书》内容与《协议书》样式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协议书》签订完成后,县教育局将《2019年湖南省各县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汇总表》(附件26)、《2019年湖南省各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及中考相关情况汇总表》(附件27)、考生的户口薄(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协议书》统一报送市教育局。

九、预录取

(一)市教育局依据省教育厅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根据县报送的有关材料,在全面审查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的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协议书》的基础上,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分招生专业进行预录取。

(二)市教育局汇总各县的《2019年湖南省各县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汇总表》、《2019年湖南省各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及中考相关情况汇总表》,填写《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预录取考生最低分数情况汇总表(一)-(六)》(附件28-33)、《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册》(附件34),于7月26-27日将有关材料报送相关培养学校,同时将有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存档备查。

1、报送培养学校的材料有:

①《2019年湖南省各县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汇总表》(含电子文档)。

②《2019年湖南省各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及中考相关情况汇总表》(含电子文档)。

③《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预录取考生最低分数情况汇总表(一)至(六)》(分培养学校,含电子文档)。

④《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册》(分培养学校,含电子文档)。

⑤市教育局关于应进入预录取范围而未预录取的考生情况的说明(按照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分招生专业的要求,分培养学校提交)。

⑥预录取考生户口薄(复印件1份)。

⑦预录取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⑧预录取考生《体检表》(原件1份)。

⑨预录取考生《协议书》(无挂靠培养的一式4份,有挂靠培养的一式5份)。

以上第⑥-⑨项考生个人报考材料按每生一袋装入材料袋中,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县分招生计划种类分招生专业,分类打捆提交。

2)报送省教育厅的材料有:

①《2019年湖南省各县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汇总表》(含电子文档)。

②《2019年湖南省各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及中考相关情况汇总表》(含电子文档)。

③《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预录取考生最低分数情况汇总表(一)-(六)》(含电子文档)。

十、录取

(一)高中起点本科高中教师

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学校(生源不足的可以适当降低分数录取,但最多不超过20分),各招生学校依据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有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已录取考生的情况,填写《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附件7),并将《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函告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教育(体)局,市州教育(体)局再函告有关县市区教育(体)局。

(二)初中起点各类型教师

培养学校根据本文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对市教育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及预录取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培养学校会同有关市州、县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方可录取,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不能录取。公示与调查核实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并填写《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附件35)。8月15日前,培养学校将录取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含电子文档)报送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培养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考生的个人报考材料由培养学校负责装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

十一、入学

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十二、有关政策说明

1、报考高中起点本科高中教师“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考生,第一次填报时,不能兼报本科提前批中的军事、公安、航海、艺术、基层农技特岗、其他类院校(专业);征集志愿填报时,不能兼报军事院校和基层农技特岗人员招生院校(专业)。

2、报考高中起点本科高中教师“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优先录取直接志愿考生(先录取线上直接志愿考生,再降分录取直接志愿考生)。直接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从“专业服从”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3、报考初中起点各类型教师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根据湘政办发〔2015〕114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质量,促进公费定向师范生中的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2019年,在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中,当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继续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在生源条件充足的情况下,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35%(小数点一律余进,下同);在生源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执行。落实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的工作原则是:在相应工作环节中,应首先根据招生来源计划并结合有关政策分别在男、女考生中择优确定35%比例的男生考生和女生考生,然后再在剩余相关考生中,根据有关政策择优确定剩余30%比例的相应考生;男生或女生生源条件不足时,相应的男生考生或女生考生的缺额应与剩余30%比例的考生名额统一根据相关政策择优选拔。

4、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5、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6、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毕业当年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7、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本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县市区负责落实。

8、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9、普通计划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普通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县市区的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乡镇任教计划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乡镇任教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乡镇内的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10、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11、县教育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                                           

                     衡阳县教育局

2019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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