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衡阳衡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19人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衡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119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文职岗位:6名
特勤岗位:24名
勤务岗位:22名
一村一辅警岗位:67名
人员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年满18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一村一辅警"限招聘职位所在乡镇户籍人员,男性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衡南县公安局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勤务辅助人员和"一村一辅警"要求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助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依法列如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衡南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2021年7月5日至7月11日。
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地点:衡南县云集镇黄金路衡南县公安局办公楼四楼422室。
3、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7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4、报名所需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
②《衡南县公安局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审批表》;
③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证件照片3张;
④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
⑤个人征信报告。
⑥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等需提交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证明书、退伍证等。
报名咨询电话:0734-8552322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复审和考察时终审,并贯穿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形,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名时带齐所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等,交工作人员初审。
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会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将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衡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笔试
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开考。如有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县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以取消、核减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笔试前公告。
1、笔试内容: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侧重法律法规,满分100分,时长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7月31日9:00-11:0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衡南县公安局政工室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及时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五)体能测评
参加笔试的人员即为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要求执行。
体能测评时间:2021年7月31日15:00-18:00,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末名成绩出现相同者,则一并纳入面试对象。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时,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1、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公告(具体事项另行公告)。报考者凭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长5分钟,两道题目,满分100分。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成绩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七)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计划1:1比例确认体检名单。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个人负责。
凡不参加或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相关疾病试图蒙混过关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八)考察与政审
参照公务员法、《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拟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九)公示与聘用
通过以上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衡南县公安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驻局纪检组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734-8552322
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734-8552322
监督电话:0734-8550989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衡南县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暂行实施意见》文件实施,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免费发放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和装备(离职后回收)。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招聘政策由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南县公安局负责共同解释。
附件:
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衡南县公安局
2021年7月5日
原标题:衡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文章来源:http://www.hengnan.gov.cn/zwgk/gsgg/20210705/i24248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