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株洲炎陵县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卫计人员12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4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卫计人员15名。(其中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卫计人员1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卫计人员2名)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优先解决卫计系统人员结构原则;
3、按岗竞聘,实行全员聘用,岗位管理原则。
二、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用人单位简介
炎陵县地处湘东南边陲、井冈山西麓,是中华始祖炎帝神农氏归根之地。境内有衡茶吉铁路和衡炎、岳汝、炎睦三条高速公路通过,交通便捷。
炎陵县人民医院是一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开设病床250张,设置临床、医技科室17个,病区7个,在职职工275人,医生75人,其中副主任医师8人,主治医师38人,医师20人。
炎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有急传、慢病管理、性病艾滋病、规划免疫、职防、检验、健康教育等职能科室。现有在编在岗人员30人,其中副主任医师2人,主管医(技)师9人,医(技)师10人。
炎陵县共有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15家,现有在岗人员256人,开设病床289张。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即2000年3月20日以前出生)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6、三年(二、三、四年级)综合测评成绩处于同校同年级同专业的前50%的方可报名。
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本科医学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1
五、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学历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招聘在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设立考点,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约的方式进行。
六、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可通过如下网站查阅:
株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zhuzhou.gov.cn)、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zhuzhou.gov.cn)
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nyanling.gov.cn)、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
时间:4月3日上午9:00-13:00,下午15:00-17:00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学生活动中心
如时间和地点有变动,具体另行通知。
2、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携带《株洲市炎陵县面向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计人员学业情况鉴定表》(见附件2)和《株洲市炎陵县公开招聘卫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提交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必须于2018年7月3日前交验毕业证原件,未能按时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1、由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确认同时进行。
2、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当场发放《准考证》,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3、本次招聘,专业认定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人社部门确定。
(四)组织考试
1、开考比例
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株洲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
考试采取口头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1)口头答辩
口头答辩时量为3分钟/人,答辩成绩满分为100分。答辩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口头答辩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仁医楼B栋103教室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时量为1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该岗位考生口头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口头答辩成绩并列者均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考生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仁医楼B栋103教室
综合成绩=口头答辩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口头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考试时间为4月14日8:00开始,如考试(口头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有变动,具体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对象、签约。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签约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和履约协议书。
(六)体检与考察
签约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履约协议书。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七)公示与聘用
(1)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2)新录聘人员由炎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工作。
(3)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1-26239237(炎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地址: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文化南路37号(炎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教育股204室)
监督电话:0731-22979560(炎陵县人社局)
18973383199(炎陵县纪委监委)
0731-28681082(市人社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炎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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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株洲市炎陵县面向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计人员计划职位表.xls
2、株洲市炎陵县面向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计人员学业情况鉴定表.docx
炎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