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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仁县公开招聘54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

A+ A- 2018-04-28 14:09  |  京途教育网  |  点击:472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8年安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4名,具体招聘岗位名称、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附件。招聘过程中其他通知、公告可通过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

安仁县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anrenzf.gov.cn/armh/index.html)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9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专业设置以国家教育部最新发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8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已列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8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8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县卫计局提出意见,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审查;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为2018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2018年安仁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安仁县在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特岗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安仁县2018年直赴高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已签约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提前填写并打印附件2《2018年安仁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9日至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安仁县卫计局一楼大厅。

4.缴费。报名费:90元。报名缴费后,除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外,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和安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

(3)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个别紧缺学科岗位视报名情况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降低至1:2。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14日在安仁县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16至17日前往安仁县卫计局人事股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凭有效身份证退还报名费,5月21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1.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交⑴填写并打印《2018年安仁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⑵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后写好岗位和姓名);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报考的证明;⑸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要求要有二维码)。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明确专人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并确定。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一旦核实,立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3.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18年5月24日至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在安仁县卫计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医疗、医技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类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安仁县城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6月上旬在安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在安仁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实际能力测试(口述回答)。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卫计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在安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选岗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由县卫计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安仁县卫计局和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安仁县人社局审核后由安仁县人社局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renzf.gov.cn/armh/index.html)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18年安仁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5.实行诚信考试。建立全市统一的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应聘资格、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并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从拟录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招聘机关报告,并终止在我县参加考试的行为。对已公示拟录用或聘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2年内即2018年、2019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7.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8.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0735-5221832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的咨询由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安仁县卫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18年安仁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18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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