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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招聘启事

A+ A- 2018-09-14 15:07  |  京途教育网  |  点击:4740

现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招聘劳务派遣临聘人员1名。

一、报名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国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3.专业要求:中文相关专业

4.品质素养要求: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勤备务实,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5.技能特长要求: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独立起草撰写各种文案,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运用excel、word等日常办公软件。

6.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㈠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⒈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所需资料: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免冠寸照一张,个人简历一份)。

⒉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18日止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⒊报名地点:长沙市晚报大道115号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办公楼三楼309办公室。

⒋工作人员对报名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核,选取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笔试。

㈡笔试

⒈笔试时间:2018年9月19日上午10:00-12:00时

⒉笔试地点:长沙市晚报大道115号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⒊笔试内容:行政文案写作 

⒋笔试合格者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㈢面试

⒈面试时间:2018年9月20日上午10:00时

⒉面试地点:长沙市晚报大道115号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⒊面试内容:测试报考者履行报考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岗位所需形象气质及语言表达能力。

三、工资待遇

⒈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试用期一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的80%比例发放。试用期满后,由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进行工作考核和鉴定,考核合格的,经入职体检后,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⒉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月收入3500元,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82180719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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