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岳塘区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相关法律法规、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85号)及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9〕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受理岳塘区(注(下同):含昭山示范区、高新区)辖区内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申报。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岳塘区辖区内。
二、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将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纳入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范围,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已受聘于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教学辅导工作岗位人员或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含听力合并言语残疾)、言语残疾之一,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四)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五)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六)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七)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申请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网上申报的唯一合法有效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app.jszg.edu.cn)。
1、春季批次网上申报受理时间
4月15日8:00- 4月30日17:30。
2、账号实名注册与学籍证件验证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请人应完成账号实名注册,然后使用注册账户信息登录网报系统,最后仔细完善每一项个人真实信息。
教师资格考试信息由系统自动同步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和学历学籍信息添加后,需申请人点击“核验”。凡核验不成功的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证书清晰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0KB以内),供后期人工核验。
3、资格种类与任教学科的确定
申请人确定的拟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应当满足该类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考试类别”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人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认定机构的确定
申请人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与所属行政区域,选定认定机构为岳塘区教育局。
5、网上申报其他注意事项
(1)在“填写认定信息”页面下,须上传1张近期免冠1寸清晰个人证件照片(JPG格式,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B以内,申请认定所用的全部个人照片须同底版)。
(2)申请人的《个人承诺书》应严格按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下载打印、签名、拍照上传。
网上申报的具体操作,可在本公告末尾下载查阅详细教程:“网报系统用户手册V1.0(面向申请人)”(附件2)。
(二)体检安排
岳塘区教育局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为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见 “2019年岳塘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 (附件3)。申请人可在本公告末尾下载打印“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2018年3月修订)”(附件4),再亲自前往指定医院体检。申请人须在网上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前完成体检。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或有关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认定机构将现场审核申请人材料,申请人材料不全、不规范的应告知申请人补充完善或不予受理。
1、岳塘区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安排
确认日期:5月5日-5月8日。
确认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确认地点:岳塘区人民政府957办公室。
咨询电话:0731-55568382(岳塘区教育局人事劳资股)。
2、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除身份证需提交复印件以外,其余个人证件仅需原件核验即可。
(1)申请人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 3张近期免冠1寸个人证件相片(申请认定所用的全部个人照片须同底版)。
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人员无)。
③ 下列情形四选一: a岳塘区(含昭山示范区和高新区)户口薄原件;b外省市户籍(含港澳台地区)人员提交岳塘区居住证原件(居住证办理有关事项详见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iangtan.gov.cn/069/069002/069002010/childStudy-jzzbl.html); c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 d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④ 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
(2)特殊人群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⑤ 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须提交: a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 b 毕业生名册(复印件盖单位公章);c入学录取名册(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d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此4项凭证仅限于中国大陆院校学历人员)。
⑥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注(下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核定的残疾种类仅限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含听力合并言语残疾)、言语残疾之一)。
⑦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已受聘于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教学辅导工作岗位人员须提交:a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b《聘任合同》原件。
(3)网报系统未核验成功的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原件与复印件用于核验与存档(如网报系统核验成功则无需提交):
⑧ 在读学籍证明。
⑨ 学历证书(教育部认证)(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二选一)。
⑩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⑪ 普通话等级证书。
另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以部门核查方式进行,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与公安机关主动对接,在申请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一年内,以数据比对、函件等方式核查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
四、专家审查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核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应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五、颁发证书
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2.附件2:网报系统用户手册V1.0(面向申请人).docx
3.附件3:2019年岳塘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docx
4.附件4: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2018年3月修订).doc
岳塘区教育局
2019年4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