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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湘潭湘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00人

A+ A- 2020-06-12 15:25  |  京途教育网  |  点击:3358

为进一步加强湘潭县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专业

设六类岗位,分别为医师、药师、护士、医技、财务、网络维护,共计招聘10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2日至2002年6月12日期间出生)。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湘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1.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应与专业要求相符。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湘潭县卫生健康局提出意见,报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2.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0年10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湘潭县辞职未满3年或目前在编的工作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学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实际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四、招聘程序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实际操作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上午9:00至6月20日17:00。

2.报名和缴费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缴费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名和缴费官方网站为:湘潭县网(https://xiangtan.rednet.cn)、湘潭县卫生健康局网(http://www.xtx.gov.cn/9466/index.htm)、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tx.gov.cn/9128/index.htm)。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上传照片时,报考人员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

6.按每人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7.缴费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退费。

8.准考证打印。考生在2020年7月9日9:00至12日9: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并打印。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9.重要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县网或湘潭县卫生健康局网、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1.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60分,公共基础知识40分。分临床医学(对应岗位:A101、A102、A103、B101、B102、B104、B105、C101、C102、C104、D101、D102、D103、D105、D109)、中医学(含针灸推拿学,对应岗位:B106、D104)、药学(含药学、中药学,对应岗位B107、B108、D108)、护理(含护理学、助产,对应岗位:B109、C105、D106)、财务(对应岗位:B112、D110)医学影像(对应岗位:A104、B103、B110、C103、D107)、医学检验(对应岗位B111)、医学信息与网络工程类(对应岗位:B113)八个专业命题。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0年7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湘潭县天易金霞小学进行笔试。考生需提前一天申领电子健康卡(码)(可关注湖南省电子健康卡微信公众号或扫描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二维码进行申领),考试当天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码),自备口罩并配合考场入口处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后有序入场参考。

3.开考比例与计划调整。

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低于 3∶1;达不到3∶1的,按3∶1的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开考的,予以取消。县直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岗位因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而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该单位A101、B101、C101、D101岗位,并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报考人员所报考的岗位取消的,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资格审查对象入围末位笔试成绩相同时,相同成绩者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相关公告)。资格审查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作自动弃权处理。

3.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资格证等。如在任何环节发现资料造假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4.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办理毕业证的,可凭《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函、毕业成绩单等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暂未办理好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书的,可凭资格考试合格证进行资格审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报考护士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对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证不作要求,可先上岗,后考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6.如有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替补资格审查对象。

7.未达到1∶2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核减。招聘计划岗位核减到只有1个且面试对象只有1人的,不再取消招聘计划。

8.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其中,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要求签订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过用人单位的承诺书。

(四)面试(实际操作考核)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在面试当天上午7:00前在面试地点签到,如未参加面试,视作自动弃权处理。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和具体内容。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以实际操作考核(口述答题)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其中,实践操作技能考核70分,结构化面试30分。

3.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一场次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实际操作考核)×4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2.体检组织

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递补

如遇体检、考察等环节弃权或不合格情况,出现招聘计划未满时,根据有关规定,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整个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县网和湘潭县卫生健康局网、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聘用

1.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确定聘用单位。报考湘潭县乡镇(中心)卫生院招聘岗位的考生按照其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岗。

3.聘用。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如未按期到聘用单位上岗或未按期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首次聘用人员签订聘用期限为3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纳入用人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或取消聘用。

4.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的规定,通过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的“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岗位代码B109、C105、D106),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湘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和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严格按程序办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湘潭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1日

附件1:湘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原标题:湘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tx.gov.cn/9473/9481/content_847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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